2023-05-10 14:56:27
资料来源:深度图片和文本作者:深度图片和文本
导语:每当我们到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都会发现,每一个服务窗口那里都会贴着一个警示标语,大概意思就是让客户在离开柜台之前都要把现金当面点清,一旦离开之后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就和银行没有一点关系了。这样的警示标语让人看了之后都会有些不舒服,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钱是从银行取走的,如果真的是因为银行的原因,难道客户们只能就这么算了吗?于是就有人这样问了:如果因为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多给了客户钱,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概不承认呢?毕竟离开柜台之后,业务就算完成了,我们也就没有什么配合的义务了!这样的想法到底合理吗?下面我们就来听听专业的回答!
如果客户在取钱的过程中,因为柜员的大意,多给了客户钱,那是必须要追回的,而且客户也有责任要配合银行人员的工作,把多出来的钱及时还回去。这样的回答就很让人接受不了,相信所有银行客户都会觉得非常不公,为什么少给我们钱的时候银行会概不负责,但是多给了就要我们好好配合及时还钱呢?这样的做法岂不是太不尊重客户了吗?
去年,浙江某银行就出现过这样的事情,有一位女士到银行取钱,由于柜员错把22400看作是24000,就多给了这位女士一千六百元,在客户离开之后,柜员在清查账目的时候才意识到这样的失误,于是就赶快联系这位女士,但是却遭到了拒绝,在多次协商无果之后,,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这位女士就辩解道:为什么银行能在我们离开柜台之后就不用负责任,而我们却不能呢?毕竟这样的失误不是我造成的!,要求这位女士及时偿还多出来的钱。
仅仅一千多块钱,银行都会通过法律来追回,就更别说十万块了,如果银行真的多给了客户十万块,那还是赶紧乖乖送回去吧,因为法律对这样的行为是有规定的,这些通过不正当手段得来的公款,不及时归还的话,就要受到严重的惩罚!
结语:大家觉得银行这样的要求和做法正确吗?在与银行交涉的过程中,作为受益方,你会怎么和他们辩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