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广大市民:
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为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治区、昌吉州教育局相继下发了《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昌吉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随机展开了摸排登记工作。为彻底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扼制昌吉市校内,,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昌吉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招募100名“校外培训机构”民间义务监督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计划
昌吉市教育局计划招募100名“校外培训机构”民间义务监督员,分布在昌吉市大街小巷中的各个区域。
二、招募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5日
三、招募条件
1、昌吉市居住、工作或学习,遵守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义务监督时间。
2、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服从昌吉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和参加相关摸排举报活动。
四、民间义务监督员主要职责:
(一)监督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举报。
2、对非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或无资质办学)进行举报。
3、对超经营(业务)范围的校外培训机构(单位),擅自变更许可证登记项目, 擅自设立教学点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举报。
4、对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中小学校进行举报。
5、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进行举报。
6、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租借和挂靠在其它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培训机构名下,开展培训活动的机构进行举报。
7、对民办培训机构违规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和无教师资格证教师作为培训教师的机构进行举报。
8、对在家属楼、地下室开展校外辅导培训的行为进行举报。
9、对校外培训机构在22:30以后继续开展培训活动的进行举报。
10、对以任何形式到中小学校内进行招生宣传或者在学校周边发放招生广告的进行举报。
11、对在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提高应试成绩相关的保证性承诺现象进行举报。
12、对不按已在昌吉市局教育局备案的培训地点、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开展学科类培训,培训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现象进行举报。
13、对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提前教学行为如:“幼小衔接班(提前上一年级教学内容)”、“小升初”、“冲刺班”、“提高班”、“奥数班”、选拔性考试等现象进行举报。
(二)监督昌吉市中小学校违规行为
1、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超纲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进行举报。
2、对随意拔高教学要求和考试难度学校进行举报。
3、对超量布置学生课外作业学校进行举报。
(三)监督昌吉市中小学校教师违规行为
1、对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地下室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等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的行为进行举报。
2、对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相关信息并从中获得报酬的行为进行举报。
3、对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的行为进行举报。
4、对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在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的行为进行举报。
5、对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在工作之余,利用本人住房、地下室或租借房屋开办“小饭桌”,为在校学生提供餐饮服务并辅导学生功课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
6、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进行举报。
五、民间义务监督员自2018年6月20日起开展监督、举报工作。
(注: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要严格自律,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对存在上述现象的立即整改。自2018年6月20日起,,昌吉市教育局接到一起,会同相关部门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被举报培训机构情节严重的,昌吉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一起执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报名办法
凡是有意为昌吉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义务监督服务的,填写附件:《民间义务监督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374633661@qq.com,昌吉市教育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甄选出100名,作为昌吉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民间义务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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