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楼市新规: 取得预售证前不得收定金

2023-05-10 14:56:27

月销售额超过160万平方米,不断打破纪录,一些地区的平均价格跃升至1万元的高位。最近几天,惠州房地产市场持续的“高热”引起了业界各界的关注。二十九号上午,惠州市房管局会同市住房建设局、市工商局举行了房地产市场“降温”会议,一百多名房地产销售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现场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市场过热的情况下,加强了对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监督,规范了开发商的行为,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发展。据记者查阅数据发现,惠州楼市降温措施,是广东省除一线城市(宽、深)以外的第一个引入类似楼市措施的城市。

<通知>指出开发商应取得广东省惠州市商品房售前许可证,在取得售前证书前,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签署认购函或收取意向款(诚实款),直接指客户在前期市场未收到售前存货的情况,禁止开发商暂时起价、提价。

针对当前市场流行的二级和三级连锁销售现象,通知要求未取得预售证明的房屋供应,不得委托代理机构(包括电子商务)支付团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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