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收紧公积金贷款业务。近日,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规定,自2013年4月起,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纳入住房公积金存款发放范围,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为唯一有效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凭证。
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已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联名卡进行刷卡,否则将不予受理提取申请。刷卡后联名卡将交还职工,提取金额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至职工所持“联名卡”。
据悉,梧州市本级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将于2013年12月发放完毕,发放范围包括280多个企事业单位,负责发卡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交通银行梧州分行。
未列入发放范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提取办理方式及转账方式与原提取业务办理方式相同,提取金额将继续转账至单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