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在线】最近大热的网课,培训效果你考察过吗?

2023-05-10 14:56:27


“你的孩子报班儿了吗?

你给孩子报了几个班儿?”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

家长们对孩子的培训班越来越重视

线上、线下的各类

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而生

多元化的市场

催生出的问题也接踵而来

百年大计 教育为本

家长们望子成龙

望女成凤的心情可以理解

但您知道吗?

报班儿的过程中也存在各种风险

今天,我们列举真实案例

从法律层面提示您给孩子报班

要注意这些事宜

1

插播广告网课缩水 

申明不予退费是否有效?

旭旭在某教育公司的网站报名线上英语课程,并网上支付2万元。旭旭打开课程链接后发现,课程插播大量广告,内容严重缩水,且没有介绍的直播互动内容,于是旭旭联系公司退课。公司表示报名页面处的缴费须知上已明确申明,一旦购买、培训费不予退还,拒绝了旭旭的要求。

,不予退还费用的约定,是规避公司责任、排除旭旭主要权利的条款,公司应对此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旭旭注意并予以说明。现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故该申明无效,公司应将剩余培训费用退还。最终,。

法律解析

格式条款是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随着教育培训行业的快速发展,培训机构为重复使用、简化程序,也开始大量使用预先拟好的格式合同或条款。由于格式合同或条款具有单方事先决定性和不变性,家长只能概括地表示接受或不接受。如果格式条款内容对合同一方显失公平,另一方又无证据证明对该格式条款尽到了提醒义务,该条款应属无效。

2

广告宣传未兑现

能否成为索赔依据?

菲菲的母亲胡女士看到某学校的广告册,宣传该校是国内一家纯正的全外教意大利语学校,外教会中文,并且是国内唯一拥有三大名校授权考试资格的院校,北京、上海、广州三校区互动学习,有三位意大利语教师。胡女士代菲菲报名参加了660学时的培训班,与学校签订培训合同并支付了20800元。菲菲学习480学时的课程后发现,学校宣传展示的三位意大利语教师从未授过课,很多外教为意大利籍在华留学生,并且不会中文,培训期间也从未有三大校区的互动学习,这些均与广告承诺严重不符。

菲菲认为宣传册有关师资内容应当成为合同的一项附加条款,学校未依约履行构成欺诈,故要求解除合同,学校全额退还培训费,并赔偿双倍费用41600元。

学校则称,宣传广告不是招生简章亦非双方签订的协议,不能视为学校的承诺;且宣传广告中的描述均符合事实,外教均会中文,学生提出申请即可实现三大校区的互动,三名外教仅是其中代表,学校从未承诺只能由三位教师授课,菲菲因个人原因不再参与培训,所以学校不同意解除合同,也不同意退款和赔偿。

,菲菲明确表示不再参与培训,考虑到合同性质不宜强制继续履行,故双方的教育培训合同应以解除为宜。宣传册的内容不具备培训价款、上课地点等合同的必要条款,属于要约邀请,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亦不能认定其为培训合同的附加条款。菲菲主张学校存在欺诈行为,但未就此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最终,,学校退还菲菲未上课时的学费6000元。

法律解析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一般商业广告不属于要约,但若广告的内容具体确定,并且具备了合同的基本内容(如具体钱款、合同标的、履行地点等),方可被认定为要约。广告也不能对培训效果进行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如“保过”、“包过”等。

本案中,培训机构的广告均为概念化的信息宣传,菲菲看到宣传册后与学校签订了具体的培训协议,故不能认定为合同的附加条款,也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广告册上的教师展示并不能构成培训机构的承诺,如菲菲对具体授课教师确有需求,可与培训机构协商并在合同中对此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

欺诈,是指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如果家长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虚构、隐瞒事实的情形,如宣称名师但实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等此类行为,培训机构除了应退还培训费外,还应赔偿损失。

法官提示

1、谨慎选择机构,低价网课辨清质量

当下各类辅导培训机构林立、授课形式多样,从小型兴趣班、培训中心到教育公司、培训学校,从面对面辅导、一对一培训到远程视频授课、线上直播教学。尤其是近年兴起的网络课程,价格优惠、上课方便,既适应随时性、碎片化的学习需求,又免去接送孩子的辛苦,加之智能设备及移动支付方式的兴起,网上买课逐渐成为宝爸宝妈的时尚选择。网络课程的确具有诸多先天优势,但快速发展下难免泥沙聚下,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风险。教师质量参差不齐、广告大量植入、内容严重缩水、退费遭拒等问题频频出现,特别是在第三方平台上购买的线上课程,平台往往只是聚集资源的门户,对教学质量、培训效果更难以掌控。建议家长在报名网络课程之前,一方面通过试听,切身体验教学情况和学习效果,另一方面不要单纯相信朋友圈的推荐,因为许多家长推荐链接,都是迫于换取课程优惠,并非真心推荐,如果真想了解培训效果,建议和在读家长深入的沟通了解

家长可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及孩子实际需要,在事先了解培训机构的教学资质、师资力量、授课内容等基础上,多方比较、多方核实,谨慎选择合乎规范、正规的培训机构,优先考虑具有一定办学历史的、具备良好口碑的机构,以减少遭遇机构退费难甚至携款而逃的几率。


2、及时签订合同,同意条款慎重勾选

书面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和保障。培训机构可能不会主动签订合同,家长亦可主动提出,并保留收费票据、宣传手册、招生简章等材料。碰到培训机构擅自拖延开课时间、变更上课地点、减少或缩短课时、开课后额外收费等情形,书面合同或上述材料或有可为之处。

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如报名时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是否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合同是否有含义模糊的隐形内容,是否有不予退费、概不负责等格式条款。特别说明的是,网络报名时培训机构往往有链接展示服务协议等格式合同,家长无需点开链接实际阅读相关条款,即可直接勾选“已阅读”、“已同意”等选项。格式合同的具体内容少有主动呈现,家长也很少逐条阅读,往往在不知晓格式合同的具体内容的情况下就直接勾选,给培训机构以可乘之机,。

 

3、认真参与培训,理性看待宣传

商业宣传是培训机构吸引家长、扩大生源的手段之一。培训机构可能会在师资力量、专业水准、课程类型、授课方式等方面设置广告陷阱,如宣传有多名名师并附带荣誉背书,但实际上名师并不针对报名课程教学或只教授几节课程,甚至存在名师由培训机构自己包装展示的情况。广告宣传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对于培训机构的宣传广告应理性、冷静对待,切勿偏听偏信、盲目报名。

辅导培训的实际效果,最终需要孩子的参与、互动。家长可多与培训机构沟通,了解授课方向、紧跟课程进度、关注学习深度,勿将不切实际的期待寄托于“保过”、“必过”等广告噱头。孩子参加培训过程中,如培训机构确有擅自变更合同履行内容的违约行为,家长可要求退还费用,造成相应损失的,还可同时主张赔偿。


教育,不仅是知识的传授

更是个人修为的提高

通过不断的学习

增强孩子对生活的感受力

认知自己提高自己


•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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