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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作者:福建法治报
来自民庆的小林(假名)信任路边的微额贷款广告,并无意中借入了从小型无担保的房屋,并抵押了数百万所房子。几天前,。
2015年7月15日,住在福州火车站附近的小林在家周边徘徊,无意间看到了一则贴在电线杆上报纸的快速放款借贷广告。急需用钱的他,便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了解有房产便立马承诺借款。
随后,在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的指导下,小林提供了相关的配套材料,顺利获得贷款。及时贷款和利息的小折扣使小林的思想陷入瘫痪。在不知不觉中,肖琳欠了数十万元的债务。
这时,陈某突然转变原先有求必应的态度,开始急切地催促小林还款。基于前期积攒下来的“信任”,以及小陈不断地游说,小林放松了警惕,答应将房屋抵押给小陈,并约定债务无法偿还时房屋过户给他。之后,小林无法偿还债务,只好将房屋过户给陈某。
但这件事还没有完成,陈仍说小林欠自己一千元,即使房地产转让,真正的本金和利息差距仍然很大。这时,小林突然意识到,他可能被人忽视了,他告诉陈和贷款公司到明清市,贷款公司实际上是陈某借出的空公司。
小林在提供证据时发现,他急需用钱。自2015年起,他既没有原件,也没有陈方的签名,从肖辰借款。幸运的是,法官及时发现,通过合理运用证据规则,最终澄清了双方之间的实际贷款本息,并责令陈方退还到小林的1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