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考前培训开始招生啦!

2023-05-10 14:56:27

 2018年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考前培训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5日-2018年3月18日;开班时间暂定为:2018年3月24日)


    重庆人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瀚卓人力)系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全资国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要从事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档案整理(重庆瀚卓档案服务有限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是重庆市乃至西部地区服务规模最大,公信力最高,资源整合能力最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

 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经过国家新职业发布程序,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于2017年发布了国家职业标准(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不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中应清理的职业资格范围。为积极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打造一支经过专业培训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应广大单位和学员要求,重庆人才决定2018年2月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考前培训,全年招生,滚动开班,欢迎报名。(目前尚未纳入全国统考,通过率高!!!)

报名联系人:刘攀  联系电话:15922 868788(微信同号) QQ:1240527918

 


一、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各等级申报条件

(一)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我们的培训教室


             我们的培训教材




二、培训与鉴定

(一)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理论学习和实务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二)鉴定相关问题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分别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单科成绩一年内有效。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采取闭卷考试和综合评审相结合,包括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培训结束后组织鉴定,鉴定合格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培训内容

劳动、工会法律法规,民主管理及相关政策,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管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处理及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心理沟通方法和技巧,案例分析等内容。

四、培训与鉴定费用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培训费: 2330元/人;鉴定费: 305元/人(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渝价〔2016〕128号文件收取)。

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培训费: 3000元/人;鉴定费:680元/人(根据重庆市物价局〔2013〕150号文件收取)。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培训费: 4000元/人;鉴定费:780元/人(根据重庆市物价局〔2013〕150号文件收取)。

按照历年政策,凡我市企业从事相关工作人员(在职参保)通过鉴定可享受重庆财政相应补贴,一级:3000元,二级2500元,直接补贴给学员本人,今年政府补贴文件未出台,以当年政策为准。参考文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技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7〕28号》

五、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组织实施

为确保我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培训工作的规范和质量,由劳动科学研究所提供总体技术指导,由我市从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争议司法实务工作的资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业务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具体工作由重庆人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由重庆人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培训相关事务,有关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六、报名资料(《国家技能鉴定申报表一/二级》请联系刘攀获取)

一/二级学员:

1 2寸红底彩照(同时提交电子版)两张

2、《国家技能鉴定申报表一/二级》 (盖章)2份【需要粘贴2寸红底彩照在表上面】、社保信息证明一份(需在培训申请期间,重庆参保半年记录)。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全部印在一张A4纸上面)

4、有效期内重庆市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三级学员:   2寸红底彩照(贴表)、《国家技能鉴定申报表三/四/五级》 (盖章)2份。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攀        手机:15922868788(微信同号)    Q Q:1240527918  报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36号 重庆市人才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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